實現移民之夢,和你一路走來

本站记者   Sunny

这次回到北京,亲朋好友相聚,大家畅谈相思之情之余,也关心我们在美国的生活,尤其是女儿在美国的学习。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虽至今没有走进美国的课堂,但从女儿的作业以及学校搞的一些活动中也看出一些门道。诚如很多人在博客或文章中提到的那样,美国学校的学生自主学习,发现与探究学习,多元文化与综合学科学习等等,是我们国内现在的教育仍所不能及的。好友们羡慕之余,自然关心:“如何移民美国”这一话题。

其实在我回国之前,恰巧好朋友朱姐带着孩子到美国来玩,她也是带有考察的目的,想移民美国。在国内她听了很多关于移民公司的讲座,也在网上查询了很多资料,好的坏的,鱼龙混杂把她搞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借着这次到美国的机会,她想好好了解一下有关移民的诸多事宜,于是我们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了MT律师事务所,见到了这方面的专家--田胜昔 (Tina Tian)律师。

在北京朱姐有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且名下有多处房产,经济实力颇丰。见多识广的她见到田律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朱姐:咱们事务所主要擅长哪方面的事务?

田律师:MT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擅长移民法、房地产法、税法和商法、财产法等专业律师事务所,总部在麻州的Lexington,在Boston、New York、San Francisco、Los Angeles等处设有分部。业务范围广泛,可以用中英文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朱姐:能用中文服务真是太好了,方便了我们这些英语不好的人。您能说说我适合什么方式移民呢?我有自己的公司,房产,资金充足。

田律师:来到MT的每一个客户,我们都会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适合客户的移民方式,我在这里简单的介绍一下现在我们做的比较多的EB-5投资移民,L1/EB1C跨国公司经理和EB-1杰出人才移民。可能大家听的比较多的是EB-5投资移民,那我先介绍一下EB-1杰出人才移民,因为一旦你满足EB1的条件,你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花费得到绿卡。EB-1A杰出人才,申请不需要美国雇主支持,需要至少满足移民法所规定十项条件中的三项;EB-1B,杰出研究人员,需由美国雇主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同时需要至少满足移民法所规定六项条件中的两项;EB-1C主要适用于跨国公司经理或以上高管的移民申请。您只需要提供简历,MT Law 将为您进行免费的评估,并根据您的具体问题,量身打造绿卡申请计划,如符合条件,最快15天获批。

还有L1跨国公司经理签证,如果你是中国一家公司的经理,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你的公司有意愿在美国开分公司,并将你派驻美国管理其美国分公司的话,我们能帮你申请L1签证。 我们目前的L1申请的批准率为100%,而且最快的在递交申请后6天内就得到了批准。但L1只是非移民工作签证,你可以在L1批准的1-2年内再申请Eb1C移民签证。

朱姐:我听了听你对EB-1和L1的介绍,它们好像不太适合我,我还是了解一下EB-5吧。其实关于EB-5在国内介绍的已经很多了,我最关心的是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如何选择安全有保障的项目。众所周知,如果投资项目选择不利,不仅移民身份无法保障,而且所投资金更是石沉大海,所谓竹篮打水一场空。

田律师:您说的非常正确,通过EB-5进行移民,最重要的就是对投资项目的筛选。MT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在EB-5的项目考察上更是集中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分析。在选择“区域中心”时,我们会考察其经营团队的背景,考察区域中心以往的业绩,以及核实该区域中心是否经移民局正式批准,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附有条件等等。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我们会考察该项目是否可行,行业前景以及项目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如何;项目本身投资结构,EB-5投资所占比例及其他投资到位情况;项目是借贷式投资还是股权式投资,利润分配的方式是怎样的;以及项目的收费情况,包括基本投资和管理费等等。甚至我们会去现场考察项目的进展情况,拍得项目的在建照片等等。我们事务所每年都能收到50-100家左右的项目资料,我们从中优中选优的精选出我们认为安全可靠的5-6家 供客户选择。

朱姐:听您这么一说,我认为在美国通过律师事务所选择投资项目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毕竟投资项目在美国,美国本土的律师了解起项目更真实更客观。

田律师:MT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着诚信的宗旨,竭诚为客户服务,到我们这里来的有商界精英,杰出人才,也有胡润排行榜前30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几年来,事务所的专业团队精诚合作,实现投资移民和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成功率100%。同时,我们还为客户提供从移民到购房到财产安全以及合法纳税等一条龙的服务。为华人移民提供法律保障,为更好的创业发展保驾护航。

朱姐:这可真是太好了,解决了新移民的所有问题。在你们曾经做的案子中,有没有和我情况相似的?

田律师:就说说近期刚刚获得临时绿卡的张小姐吧。她是在去年9月份与MT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律师协议,通过EB-5股权投资,整个过程从签约至批准历时9个月。因为张小姐本人没有管理项目的意向,MT律师事务所从事投资移民多年,与众多区域中心都保持联系,熟悉了解投资移民流程和项目,建议张小姐选择老牌的区域中心项目,更稳妥。MT律师事务所在为张小姐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的同时,也在紧锣密鼓地为张小姐证明资金链。在移民律师和客户的协调合作之下,张小姐的资料在一个月内即完成所有的汇款,整理,审查过程。在10月份,张小姐的I-526申请被顺利递送移民局。经过8个月的等待,张小姐于2013年6月顺利获得绿卡。顺畅的资金来源证明让张小姐一步移民成功,未遇任何补件,张小姐计划7月底登陆美国。

朱姐:真是祝贺张小姐啊!看来今天来这里真是对了,解决了很多我的困惑和顾虑。

田律师:美国是个法制国家,一切都是讲“法”的。在进行投资移民的过程中,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是最重要的。大致来说,资金合法来源包括个人薪金收入、亲戚赠与、房屋买卖、抵押贷款、股票收益、企业获利等多种途径。像朱姐您就可以有很多选择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

朱姐:是的,这倒是好证明。只是听说美国全球征税,我在中国的资金怎么才能安全啊?

田律师:是的,如果您移民成功,拿到绿卡,那么您需要申报美国境外资产,需要申报美国境外金融账户等等,至于向哪里申报,何时申报,如果不申报或申报不实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在移民之前如何做好资产规划,移民后如何合理避税等,这可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完的。我给您一些相关材料,您也可以登录我们的网站进一步了解。我们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税法律师和注册会计师专门为我们的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税务咨询和报税业务。

朱姐:好的,我上网再学习学习。如果我来Boston,买房的事情也拜托你们啦。

田律师:当然没问题,最近2年内,我们房地产的交易做了1000多单,住家方,投资方以及商业房地产都有所涉及。你如有成立公司的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在美国各州帮你设立各类公司。

我和朱姐走出MT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朱姐很快乐也很轻松,她说一直困扰着她的问题在这里解决了,当她看到阳光和自信写在田律师和她的团队的每一个人的脸上的时候,她坚信MT律师事务所可以成就她的移民之梦。

来MT律师事务所吧,移民变得 So  Easy!

MT LAW 律師事務所

Lexington 办公室:
420 Bedford St., Ste.270, Lexington, MA 02420
Boston 办公室:   
101 Federal Street, Boston, MA 02110
Newton 办公室:
233 Needham Street, Suite 300, Newton, MA 02464
電話:
800-345-1899
傳真:
888-345-1388
郵件:
info@mtlawllc.com
網站:   
www.mtlawllc.com

image: 
date: 
Wednesday, September 18,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