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资移民前的税务规划

2013-06-04 00:00:00

EB-5 投资移民前的税务规划

此专栏由MT LAW LLC (MT律师事务所)为中国新移民就移民法、税法、公司法、房地产法、财产规划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作出专业的知识介绍和普及。本专栏内容不代表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美国作为移民大国,以其高质的教育水平和商业发展机会,每年吸引几十万移民的涌入。伴随着这些移民而来的是他们在美国外的财产。在前几期的专栏中我们已经给读者介绍了美国税务居民的概念,一旦获得美国绿卡,则该移民则需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进行报税。 因此,MT 律师事务所建议读者在实施移民计划之前,开始进行财产规划。 以降低财产风险并规避沉重的税负。

本专栏主要会为读者介绍投资移民的相关财税规划问题。 我们会就移民前财产规划方式给出一些建议:

1.选择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

如由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申请绿卡,则另一方在美国境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征税的问题。另外,绿卡申请人如果在美国境外持有财产,也必须依照法律和程序向美国国税局披露其在海外的资产,包括公司股份,金融账户等。

2.避免取得绿卡前就成为税务居民

根据我们之前的专栏介绍,若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或者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 ( 计算方式是取2012年全年身处美国实际天数,加上2011年身处美国实际天数的1/3,再加上2010年身处美国实际天数的1/6,加总后合计),按照美国税法,将会成为美国税务居民,承担报税缴税义务。

3.考虑是否在移民前处分财产

您移民美国后,若要对您在美国境外的房产、股票或其他资产进行处分,如出售的话,需要缴纳至少15%的联邦资本利得税与各州州税。以股票为例,若您在移民前以10元买进,在移民后股票涨至30元,此时若您希望将其卖出,则每股赚得的20元将会成为课税对象。但若您在移民前一天将该股票出卖,移民后再买入的话,则会省下一笔可观的税金。若您的股票亏损了的话,则建议您继续持有,等获得绿卡后再卖,产生的亏损可以抵税。

所以您可以在移民前先将房产或股票出售,待拿到现金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从而避免相关税务。

但若您在美国拥有自住房,若您在过去五年内住满两年后出售,则可以享受25万(单人)至50万(夫妇二人)的免税额。

4.善用外国人境外赠与及美籍赠与免税额

外国人赠与美国人的境外资产,若超过每年10万美金,受赠方取得后只需申报,而完全无缴税义务。请注意,受赠方务必按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详情见本专栏第一期“新移民的报税义务及违反的法律后果”。

5.移民前先办理退休并全额领取退休金,可享所得完全免税

6.准备移民时进行资产项目的净值报告

7.移民后在美国成立Living Trust, ILIT 信托保险或IDGT信托来做税务规划

以上仅为一些基本的财产规划方式,我们建议您在移民美国前咨询有经验的律师或者会计师。

更多信息请参见MT LAW LLC 网站 www.mtlawllc.com.或直接与MT 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注册会计师(CPA)联系,免费中英文电话: 800-345-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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