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州法律禁止雇主在雇员由于受歧视而行使法律保护的行为后报复雇员。看似简单的一条法律,雇员要证明雇主违反这条法令却不容易。
首先,雇员要属于某一个受麻州反歧视保护的范围,比如少数族裔、年龄(大于40)、残疾、怀孕、宗教信仰。国籍等。第二,雇主有歧视的行为发生。第三,雇员对雇主的歧视行驶法律保护的权利,最常见的是向公司人事部反映、在麻州反歧视委员会(Massachusetts Commission Against Discrimination - MCAD)或者联邦平等劳工机会委员会(EEOC)投诉。最后,雇主必须对雇员采取不利行动,比如大量降薪、降低职位、大幅度减少职责、解雇等。
很多时候,这个反报复申诉与歧视诉讼是分不开的,但有意思的是,有时候,即使最后歧视的申诉被裁定不成立,如果员工能证明他合理相信雇主有歧视的行为发生,报复申诉还是可能成立的。歧视很难有直接证据,更多的是间接证据,从雇主的言行中总结归纳出来的。
雇员行驶法律保护的权利最好在雇主的报复行为之前发生,但两个事件之间间隔的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太短太长都很难证明前面的事件和后面的事件有因果关系。如果是解雇,雇主的辩护通常是员工的表现问题不是由于歧视。这时员工要仔细看下雇主提出的工作表现问题是过去就存在还是歧视事件发生前后的新问题,同时员工也要竭力为自己辩护雇主提出的表现问题是否有任何是由于雇主恶意行为或报复所造成。
如果员工觉得雇主有可能违反该法令,应该向MCAD投诉,这是必经的行政途径。这类案子员工是投诉人,必须先举证。MCAD收到投诉后,会给雇主一定的时间提交答复。然后如双方同意案子既可以由MCAD调解,也可以开始调查,由MCAD决定有否有“可能原因”。调解是比较经济快捷的方法,大多数当事人都会采用。调解会通常安排在投诉之后几个月内,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席,如有律师,律师必须出席,会议三个小时。目的是双方同意一个索赔方案。如果走调查判决那条路,时间会由一年到几年不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而且还不知道精力和时间的投入会带来什么结果。MCAD允许的索赔比较宽厚,包括失去的工资、有关医药费用、申诉人律师费用、精神索赔等。精神索赔很难放上一个筹码,每天案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