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開車的故事之十二

2012-01-15 00:00:00

(16)最冤枉的車禍

十年前的一天傍晚,我下班開車回家,走在Bedford的一個小路上。突然,從馬路的另一邊小街中衝出來一輛藍色的小汽車,霎那間直衝過來插在我的車前面,它的車尾離我的車頭只有一尺遠。我嚇了一跳,馬上意識到,無論怎麼剎車,都會闖到它。為避免闖到它,我下意識的把車頭向右邊打去,“咚”的一聲,我的車闖到了右邊的鐵欄杆架子上。只見前面插進來的車,“噌”的一腳油,跑的無影無踪。我下車一看,傻了眼了,右邊全闖壞了。這時,在我後面開車的人超過我,對我叫道,“我都看見了, 我給你做證!”我馬上給警察局打電話,報告我的出事地點,時間,原因後果。沒想到警察說,已經有兩個人打電話來給我做證了,不是我的錯!在美國,好人和熱心人還是多啊!

接下來是找保險公司,估價,修理。好在我的車是全保險,保險公司會出錢來修理。但是我不僅要出 $500 首付,還要長點!這是我最忌諱的!真是冤枉呀!我招誰惹誰了?保險公司說,你沒有抓到那輛車的司機,由於修理費超過$500元,所以一切錯誤由你承擔。我說有人已經報告警察了,應該有記錄的。後來我從警察局了拿回一分報告,才免於被長點。但是仍舊要交$500元。據說,你不付,誰給你付?
 
我發現美國的保險公司真好做:你出事了,是你的錯,儘管他出錢,但你長點,7%一點去漲你的保險費,幾年後,它會讓你把它出的錢都還回來的!你出事了,不是你的錯,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錢修理賠償。你出事了,雙方的錯,一家一半。既不長點,也不付錢。當然,$500元以下的修理費,它出錢你不長點。
 
朋友們呀,以後但凡不是你的錯時,一定要打 911 叫警察來,警察的記錄將是你與保險公司交涉的最好的證據。並且找證人也很重要的。否則,將來真是有理也說不清!再有就是照相,保留現場也很重要!若碰到無賴,TA還會以後改口,愣說你的錯。我們可遇到過這種的事情!
Categ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