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生活的华人,回中国办理某些事务时,经常被要求将美国的证件或文件进行三级公证,再拿回中国使用,才能被有关机构接受。
您知道什么是三级认证(公证)吗?
三级认证(公证)是指地方公证员公证、州务卿认证、领事认证三个级别的认证。驻美大使馆(领事馆)可以为由美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美国务院或各州州务卿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第三级认证,即“领事认证”。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三级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为使送至中国使用的各种文书证明被中国有关部门和机构顺利接受,有关文书一般应在美国办理三级认证。有关文书是否会被中国有关机构接受还要取决于文书本身的内容记载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或其他条件。
送往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使用的有关文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有关文书在美国当地公证员公证,并经有关州务卿或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确认后,即可在香港、澳门使用。
常见的三级认证材料有:美国绿卡/护照、房产买卖委托、学位证明、美国结婚(离婚)证明、出生证明等。
不少三级认证材料还需要翻译公证,如美国绿卡/护照、学位证明、结婚(离婚)证明、出生证明等。
美国美域留学与翻译公司(American Education & Translation Services, LLC)可以 一并办理 翻译公证和三级认证,这对于客户来讲非常方便。美域公司的三级认证服务经验丰富,便利可靠。详情请看公司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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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由当地的公证员(Notary Public,俗称“地保官”)进行公证,或由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美域的每个办公室都有员工是公证员,可以为您提供中、英双语材料的公证。
在完成地方公证员认证后,需进入到州务卿认证环节。进行州务卿认证时需告知州务卿文件是送往中国使用。
根据申请人所在的领事区域分别向指定的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马萨诸塞州属于纽约总领事馆所在领区。)
办理三级认证所需材料:
1. 需要认证的文件。(公司会提供常用的《委托书申请表》)
2. 逐项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公司会提供《公证、认证申请表》)
3. 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驾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驾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注:一般,当事人需要前来本公司办公室签署文件,也有可能需要根据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通知前往大使馆面谈。
办理全部三级认证大约需要2—3周。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办理全部三级认证的费用为:民事类$140,商事类$160
1. 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规定,用于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因此,上述公证自出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
2. 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3. 送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任何问题,如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该文件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4. 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5. 经使领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详情参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网站:
http://www.china-embassy.org/chn/ywzn/lsyw/gzrz/zn/t710860.htm